如今,上海已进入夏季,也是装修和换房的季节。同时夏季也是搬家公司最繁忙的时期,然而在搬家市场中有个别品牌搬家公司存在分包业务的情况。对于这种转包业务在搬家行业中是比较常见的。造成的影响就是消费者权益受损。
就在昨天,一些消费者报告说某个品牌搬家公司在网上预约单方面将业务转让给另一家搬家公司。同时,他们对搬迁过程中的服务不满意,并没有给发票事后维权存在一定的难度。
何先生表示他在互联网上预约了一家知名搬家公司,并同意搬家费用为1600元/车。然而,根据搬家的情况由于电梯,何先生的家没有楼层费。
我没想到会在同一天搬家。我来到另一家搬家公司。在搬家过程中,工人服务不好,抱怨说物品太重,太贵了需要加价。
何先生认为,选择该品牌的搬家公司很看中它的服务品牌。结果,它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由另一家搬家公司搬家,服务质量不好,也受到指控,其自身权益受到了不合理对待。
事实上,搬家公司的“业务转包”并非如此。一家搬家公司的业内人士表示,当业务繁忙时,分包业务是行业中的普遍现象,并且没有相应的合同约束。
其实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有权知情和选择,搬家公司在转让业务前没有履行告知消费者权利的义务。如果公众遇到这样的搬家业务分包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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